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优化流程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方便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以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和购药报销环节,市、区医保中心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将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结算和申办认定工作下沉到医院,为此医院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服务并且优化了该工作的管理及流程,成立了慢病管理中心和患者服务中心。为最大化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发挥患者服务中心优势,目前由患者服务中心承接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申办流程工作,现将原有慢病申办认定流程做以下修订。
一、申办人员范围
在我院申办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人员为白银市市本级职工、白银区城镇职工以及白银区城乡居民。
二、申办流程
(一)患者或家属至患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需准备个人相关资料,携带身份证并缴纳10元复印费至病案室复印住院病例(非本院住院治疗的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病历),领取所需表单资料后至具有认定资格的责任医师处填写诊疗方案。患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相关专业责任医师后告知患者去门诊诊室或病房医生办公室找责任医师。
(二)医生在认定疾病病种以及制订诊疗方案时需详细了解患者身体状态,病情发展及治疗的具体情况,尤其需要做康复、心理问题评估、用药有无禁忌、限定支付、“双通道管理”谈判药品需定期评估等问题,必须询问患者本人,在医生评估以及诊疗方案填写完成。
(三)第三条 诊疗方案填写完成后,患者携资料至医务科专家组组长审核,专家组组长审核后交由患者服务中心完善个人资料(“双通道管理”谈判药品还需临床药学科审核)。
(四)患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集资料后,交至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审核,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科将符合门诊慢特病以及谈判药品使用认定标准的患者资料提交市、区医保服务中心备案,依据市医保发〔2024〕57号文关于转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审核备案结果电话进行告知,血液透析患者及急需用药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审核备案,保障患者及时用药及时治疗。不符合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申报资料及不符合限定支付或不符合药品说明书使用“双通道管理”谈判药品注明原因(患者及联系人签字确认)。
(五)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回本地的市域外需要办理门诊慢特病或者谈判药品的患者,可提供相关资料,邮至患者服务中心,由患者服务中心代办,相关科室审核备案后,患者服务中心将认定资料邮寄至患者。(必须经责任医师许可方可代办)
三、经办流程图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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