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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4 15:23 本文来源: 感染管理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现将2025年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一)医疗废物(HW01)

1.感染性废物(841-001-0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2.损伤性废物(841-002-0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3.病理性废物(841-003-0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4.化学性废物(841-004-01):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

5.药物性废物(841-005-01):废弃的一般性药物;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

(二)其他废物(HW49)

污泥(772-006-49):污水处理站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处理或处置毒性或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二、危险废物特性

感染性(In) 、毒性(T)、腐蚀性(C)、反应性(R)。

四、危险废物去向

(一)医疗废物:交由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污泥:交由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置。

2025年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信息公示栏

序号

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废物产生单位

废物产生时间

产生量(kg)

废物接收单位名称

责任人

联系方式

1

感染性废物

HW01

841-001-01

In

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46746.27

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张国德

18298929119

2

损伤性废物

841-002-01

In

10367.39

3

病理性废物

841-003-01

In

275.60

4

化学性废物

841-004-01

T/C/I/R

271.10

5

药物性废物

841-005-01

T

94.60

6

污泥

HW49

772-006-49

T/In

5000.00

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蔺学贵

1829869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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